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创业环境日趋成熟,很多人有了一定实力后成立公司。在我国的公司类型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主要的一个,这样的公司不公开上市,规模往往较小。成立公司是一件大事,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1、核准名称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提交资料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3、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综上所述,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股东人数合格、出资额符合要求、有经营场所等。股东首先要办理核名,然后提出设立登记,准备的材料有申请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经过工商局批准,符合要求的,会发放营业执照,这样企业就依法成立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怎么判?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违反了国家书刊出版管理法规,对社会环境的净化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国家对这方面也加强了打击力度。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


·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严查酒驾醉驾的这种行为,就是
      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严查酒驾醉驾的这种行为,就是因为醉驾有时候造成的后果真的是难以预想的。而且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醉驾伤人这好像......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谁担责任
      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工程质量的保证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相关法律也要严格规范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相关质量检验部门也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全面规范......


·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了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我国刑法上设置了渎职罪,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生活中如果警察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了严重......


·实收资本是注册资本么?
      实收资本是注册资本么?实收资本不是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2、一人......


·入职不到半年辞退怎么办
      入职不到半年辞退怎么办理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现实中,导致男女间婚姻无效的情况其实也比较多,而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无效婚姻,此时需要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告之后才能实际确定。对于无效的婚姻也需要当......


·后期治疗费的赔偿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在人身受到伤害之后,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会慢慢的恢复,但是要想恢复到最初的状态,必然就需要再进行长期的治疗了。从这点上来看,就会涉及到后期......


·交通事故致死是先抓人吗
      不是先抓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


·常见的高空坠落防范措施有哪些
      常见的高空坠落防范措施有哪些高层的建筑解决了土地浪费的问题,但是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加,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增加,高空坠物已经出现在现实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