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我国的基本政策就是依法治国,对于违反法律的人国家和政府决不姑息,工程质量偷工减料就是一项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要加以举报才行,那么对于工程问题怎么举报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举报工程质量问题范本是什么?一、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因此,工程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标准,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如何投诉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举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途径很多,但不知是哪种质量问题。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一些小问题物业公司都能解决,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投诉可以釆取信函、电话、来访的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信函、电话、来访时,应认真了解和听取陈述意见,详细记录以下与投诉工程相关的内容: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下程地点、层数、工程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开竣丁日期等)2、工程参建各方名称3、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以上就是举报工程质量问题范本,对于工程举报需要到相关的建设部门去进行投诉,将投诉的内容,偷工减料的具体情况写给当地建筑部门,政府就会派专案人员来进行调查是否属实,如果一旦属实,开放商就会受到相关方面的处罚。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外结婚补领的程序
      随着我们国家的对外开放,涉外婚姻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那如果涉外婚姻结婚证丢了,需要补领应该怎么办呢?涉外结婚补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网站为......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考虑是否续签的问题,如果选择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


·工厂里辞退员工有何补偿?
      工厂里辞退员工有何补偿?一、工厂里辞退员工有何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股权投资有几种类型,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投资有几种类型,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对于企业来说股权投资并不陌生,企业获取资金筹集资金的很多时候都是选择以吸收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不过股......


·行政处罚累犯的类型有哪一些?
      有一些罪犯在经历过一次处罚之后,重回社会之后,会重新做人从此不再这样好好做人,又有一些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再次被处罚,在哪些不清楚的情况下会受到......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


·犯罪分子行贿100万判刑吗?
      一、犯罪分子行贿100万判刑吗?需要判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怎么处罚?
      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怎么处罚?一、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离婚女方不要抚养男孩怎么办?
      离婚女方不要抚养男孩怎么办?我们知道,父母如果选择离婚,他们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消失的。父母双方任何一方都有义务要抚养自己的孩子。但实践中......


·嫌疑人自首是酌定量刑情节吗
      嫌疑人自首是酌定量刑情节吗一、嫌疑人自首是酌定量刑情节吗?自首不是酌定量刑情节,自首属于法定量刑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