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一小区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有土地资源的实际经济价值,在近几年来通过土地的各种产出效率的高低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印证,现在我国的土地实际上开发包括管理已经逐步趋于一个稳定的状态,土地的价值也早就已经从前几年一直飙升到现在不会再有什么大的变动了,国家在土地使用年限方面也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我们下面来了解一下,同一小区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同一小区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可以知道,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二、土地使用年限续期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由此可见,同一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在正常情况下都是70年,小区建筑其实也属于楼盘在开发过程当中的附属占地,当初开发商在跟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土地的时候,肯定是将小区需要的占地面积也计算到其中的,目前国家对于小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小区跟居民的住宅用地都是紧密相连的,不可能对土地使用年限的政策区分对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摩托车醉驾会吊销c1吗?
      摩托车醉驾会吊销c1吗?摩托车、汽车等是机动车,都是交通违法载体。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恢复过户征税有依据吗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出现买卖合同无效是常有的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房屋过户登记行为就是无效的,买房有权要求卖房返还房屋价款,并做......


·一、湖北高院最新醉驾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高院最新醉驾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信用卡还不上要不要坐牢
      信用卡还不上要不要坐牢本来信用卡欠款是有可能判刑坐牢的。欠款本身和坐牢不挨着。欠信用卡钱不还,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就会涉及......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


·工程质量保证如何进行?
      工程质量保证如何进行?因为建筑工程使用的时间长,涉及的使用人多,所以工程质量一定要得到保障,不能出现各种豆腐渣工程。豆腐渣工程害人害己,工程......


·离婚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离婚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1、聘金也就是彩礼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而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明......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回事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回事近年来,您对于买房子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房屋的购买除了需要签署购买合同外,也要求置业者在房屋购买后办理相关的证明......


·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书
      编号:  受益人:  根据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号合......


·大家可能都知道诽谤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都听说过诬陷,但是要是
      您可能都知道诽谤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都听说过诬陷,但是要是将两者放在一起就可能使得很多人出现了混淆,甚至不清楚诽谤和诬陷区别在哪了。诬陷和诽......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当前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地土地,个人和企业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个人或者企业只能对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