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经济纠纷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纠纷,在经济纠纷中,判定被告一方确实存在债务行为,则应该由被告对原告进行偿还和相关损失的赔偿。那么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被告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本站的我们就对这一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民事经济纠纷,无力还款不会被判刑,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还款。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还向他人借款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可能被抓。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一)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四) 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三、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1、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民事诉讼的经济纠纷中,如果被告人没有能力对债务进行偿还的,则会被视为诈骗罪,需要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情节较为严重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给您带来的具体的解答,感谢您的阅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几岁为止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几岁为止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


·买房子要注意哪些事项?
      买房子要注意哪些事项?现实中,虽然有的人没有什么购房经验,但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其实在买房之前也是会先做一些功课,其中就少不了了解买房的......


·不服国家赔偿上诉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我国,如果公民的身体或财产因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而受到侵害,该受害者可以申请向相关的部门提出赔偿请求。国家赔偿在受理之后,如果赔偿......


·非法集资罪量刑标谁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违反我国的刑法最终要面临的一个结果就是等待法庭对自己的具体的量刑的宣判,并且在现在刑侦技术和网络信息的发展都非常快速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犯......


·贷款还清他项权丢失该怎样注销?去哪注销?
      现在很多人都会去银行办理他项权利证来办理贷款,他项权利证还是很重要的,那么贷款还清他项权丢失该怎样注销?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下面跟着本站......


·保险法律法规有哪些
      保险法律法规有哪些如何实施保险法律法规有哪些如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按撤诉处理算诉讼时效中断不
      按撤诉处理算诉讼时效中断不撤诉不会发生时效中断。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民法总则无行为能力人认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无行为能力人的规定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量刑怎样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量刑怎样处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办理离婚证?
      当代社会,很多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离婚的话说要办理的事项确实比较多,但是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应当如何办理离婚很多人是不知道的,比如说在我国离婚的程......


·通常监视居住多久结束?
      通常监视居住多久结束一般监视居住是六个月时间,起算时间是按决定之日(公安机关填写日期时一般填次日的时间)。但监视居住期间,被公安机关已送起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