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经济纠纷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纠纷,在经济纠纷中,判定被告一方确实存在债务行为,则应该由被告对原告进行偿还和相关损失的赔偿。那么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被告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本站的我们就对这一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民事经济纠纷,无力还款不会被判刑,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还款。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还向他人借款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可能被抓。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一)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四) 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三、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1、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民事诉讼的经济纠纷中,如果被告人没有能力对债务进行偿还的,则会被视为诈骗罪,需要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情节较为严重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给您带来的具体的解答,感谢您的阅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一般醉驾需要检查dna吗?
      在我国一般醉驾需要检查dna吗?醉驾抽血就需要一管血。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不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回避的情形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回避的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


·民办学校注册资本金如何增加?
      民办学校注册资本金如何增加?民办学校注册资本金可以通过融资等方式增加,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公司法人到相应的机构办理手续。公司法人如果没有时间或者是......


·婚姻无效的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众所周知,婚姻关系如果想要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并不是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手续,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有几种情......


·律师见证遗嘱所需要的手续
      律师见证遗嘱所需要的手续下列步骤是比较规范的流程,尤其适用于律师见证。1、做询问笔录。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1)委托人的身份证;(2......


·被人打伤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被人打伤如何进行司法鉴定一、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一、医疗纠纷怎么协商(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二)合法......


·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一、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


·行贿金额与非法获利金额是一样的吗?
      一、行贿金额与非法获利金额是一样的吗?是一样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


·一、政府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政府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