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怎么签字具有法律效应

劳动合同怎么签字具有法律效应
  关于劳动合同怎么签字具有法律效应,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的协商确定签订,其条例保障了自身利益。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是每一位劳动者必不可少的程序,这不仅表明与有那个人单位的雇佣关系,同时也保证在雇佣期间,自身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了解其相关的法律条例是非常重要的。以上关于劳动合同怎么签字就讲解到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
      如果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中受伤者,均为工伤。但是我们知道,职工受伤后是否被算作工伤需要要申请工伤认定,而申请工伤......


·批捕后多长时间才能判刑
      一、批捕后多长时间才能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


·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
      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一、主体方面的限制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


·一、重新入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是怎样的?
      一、重新入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是怎样的?员工辞职后再次入职的时候工龄是会连续计算的,因为只要一直交社保就可以。补偿金也是按照工龄的大小来计算......


·劳动合同范本可续签是什么?
      劳动合同范本可续签是什么劳动合同在我国是一类合法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着较为全面的保护。续签的劳动合同是指,......


·刑事诉讼法鉴定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鉴定的流程具体有哪些司法鉴定流程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


·哪些情形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哪些情形下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


·欠条未写还款日期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欠条未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


·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包括什么?
      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哪些?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


·工伤保险要交多少钱一年
      看具体情况,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


·疫情期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
      疫情期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