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怎样处理?

在我国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规定,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当土地使用权到期时,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就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该如何处理,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就为您介绍到此。
  二、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当遇到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时,了解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知识,对于解决该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同时也是为了遵守法律规定,不作出违法的行为。以上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就为您简要解答到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征地拆迁项目中常有的思想误区你中招了吗?
      征地拆迁项目中常有的思想误区你中招了吗?在实践中,经常有被征收方想要参考邻居的补偿数额的情况,然而邻居可能不愿提供,而征收方却以涉及他人隐......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一、农村儿童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儿童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


·抢劫罪30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30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抢劫罪30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新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新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


·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间,可以说存在很多相似之处,但却在细节上面往往有所差异。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这都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其中起诉......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吗?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吗?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劳动者是不能够进行歧视的,疫情期间延长试用......


·一、结婚前的准备及流程是什么?
      一、结婚前的准备及流程是什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提交4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自愿结婚的当......


·公司强制辞退不合格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公司强制辞退不合格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不需要支付,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住所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费的,不能进行购买房屋、汽车等的消费,而且银行也不会受理失信被执行人贷......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情况在想现代非常常见,虽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好的事情,但离婚说明感情破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婚也是人们对爱情追求的自由。而且现代生活鱼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