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过?

我们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就是确认我们有无使用权的一个法律凭证。在我们的生活中只要有房子基本上都会有土地使用证,农村也不例外。那么您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就是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过呢?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话 没有必要改宅基地的使用权 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住宅)不一样 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这里的一户 可不是一个人而且你父亲 只作为代表写在土地证上当然如果你担心其他变故 由你父亲协议转让你或者 立遗嘱 你父百年之后 房屋继承后 土地随之转移前提都必须是 办理房产证当事人户籍不是宅基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是不能办理该宅基地过户到当事人名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所属住房属于集体性质,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不对外部户籍人员办理。《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看到这里想必您对于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的问题有所了解,其实这样是可以过的,国家对此有一定的相关的程序规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过户。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这样的相似的问题一定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要只看大体的还要看细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
      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自然人股东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


·天灾人祸是人间不可避免的不幸,幸运的是有些人与上天争夺回了一
      天灾人祸是人间不可避免的不幸,幸运的是有些人与上天争夺回了一条命,可是劳动能力却丧失了,但是没关系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我们的生活总会继续下去的......


·撤诉申请书
      撤诉申请书需要几份写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一、撤诉申请书需要几份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


·夫妻一方出轨财产如何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夫妻一方出轨财产如何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


·婚姻法财产约定条件(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
      婚姻法财产约定条件(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婚姻关系而......


·因家庭暴力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因家庭暴力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因家庭暴力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会作出处理。一般来说,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


·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怎么处理?
      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怎么处理?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可以通过和对方私底下协商来进行解决,得到法院诉讼来要求违约金承担。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有不少,有些是因为工资问题,有些是因为被辞退的问题等等。那么,在发生劳......


·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工伤鉴定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因为工伤鉴定的针对性比较强,生活中,如果不是遇到工伤的话,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工伤是充满......


·一、离婚的财产和孩子问题应该要怎么分?
      一、离婚的财产和孩子问题应该要怎么分?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双方判决分割!子女在两周岁以内,女方优先扶养权,超过两周岁,选择经济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