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法讨债方法有哪些 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要债时,切记手段要合法,否则不仅可能讨不回债,还可能给自己惹了一身麻烦。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向债务人合法讨债方法有哪些呢?债权人向债务人要债的时间一般都是在还款日期到期之后,但是,如果双方在借债时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合法讨债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2、调解法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并经调解达成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3、仲裁法仲裁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4、诉讼法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5、申请支付令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借条、欠条之类的借款协议中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实际也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不过,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合法的要债手段有很多种,债权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要债方法,以达到成功要回债款的目的。而在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要债时,债权人要注意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进行,否则,将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实践中,您在向债务人要债时,如果您有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妨向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具体的解决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1、第三十八条(生活护理待遇)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


·交通事故伤精神残鉴定九级应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伤精神残鉴定九级应该怎样赔偿1、医疗费:以单据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


·眼睛做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一,眼睛做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1、受理方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


·非公务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吗?
      非公务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此罪。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


·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一、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


·刑事案件中假释期间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假释期间是什么意思?假释期就是假释考验期,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犯罪分子......


·开封市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一些人身损害的时候,我们都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此时,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想到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的结果......


·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我国刑法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国营或者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负责主管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