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公司的亏损达到了一定的限度,实在是没有办法经营下去的时候肯定就会通过相关的会议决定将公司解散的。公司解散说白了其实就是意味着公司已经濒临破产了,不过公司解散也不是几个人随随便便就能够决定了的,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决定解散公司但是法人代表不同意的情形。那么,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一、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要解散公司,可以按如下方法操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解散。所以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公司可以解散。但是如果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解散事由的条款使公司继续存续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项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解散。由此股东可以通过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来决议公司解散。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的,公司解散的事由即为成就。
  
  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了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种情形为: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由此可见,如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证明存在以上四种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公司解散。
  
  二、解散的程序有哪些?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由此可见,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也根本就不受任何的影响的,因为解散公司的这件事情是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有股东表决决定的,在公司的资金周转已经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如果说还有人不同意解散公司,除非当事人能够拿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让公司的经营起死回生,况且法人代表某些时候就是挂个虚名而已,对内部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决策权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退还吗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退还吗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但是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财产保全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


·一、离婚彩礼钱算婚前还是婚后?
      一、离婚彩礼钱算婚前还是婚后?结婚前支付的属于婚前财产,而结婚后支付的属于婚后财产。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


·民法总则遗嘱监护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总则遗嘱监护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不久前媒体报道的几起由熊孩子引发的电梯跌倒、火......


·事实婚姻中礼金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事实婚姻中礼金的处理是什么规定?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


·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以他人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犯罪行为,而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结束之后......


·国家赔偿资金利息计算
      当我们遇到一些事情或者因为国家的问题而蒙受损失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得到国家赔偿资金,但其实资金肯定时不足够的,因为这些资金在我们手上的时候我们还......


·工地宿舍死亡算工伤吗?
      建筑工地发生的宿舍死亡事故,不得作为工伤事故处理,以作为工伤事故处理:在工作时间内及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意外受伤的人士。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


·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时间应多久完成?
      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时间应多久完成?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个执结。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


·个体经营户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给人打工不如自己当老板,现在很多人都选择做个体经营户,自己给自己挣钱,摆脱上班时间的束缚,个体经营户的种类比较多,可以经营各种自己想要经营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山西痕迹司法鉴定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的一个程序问题。那么关于山西痕迹司法鉴定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司法鉴定,是鉴定如身体方面是否有残疾,比如一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