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二、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误工费。
  
  (二)差旅费。
  
  (三)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四)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五)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在我国法律当中规定了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比如说要求赔偿的费用可以包括误工费用差旅费用,还有就是装修的费用,除此之外具体法规也介绍了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按侵权责任法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按侵权责任法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医疗事故按侵权责任法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按侵权责任法赔偿的项目,是根据《侵权责任法》(202......


·卖车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
      卖车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一、卖车协议书样本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今我国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说现在犯盗窃罪的,最严厉的处罚也就是无期徒刑。实践中,还是要先对盗窃行为做出认定,看是否构成犯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法院没有移......


·诉讼标的40万收多少诉讼费?
      诉讼标的40万收多少诉讼费?一、诉讼标的40万收多少诉讼费?诉讼标的40万收7300元的诉讼费,但具体的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本身;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


·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
      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


·偷税漏税等商业罪开庭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偷税漏税等商业罪开庭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一般是开庭以后的两个月之内就会审结完毕,《刑法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


·走私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包含什么?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涉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


·对于欠钱不还一千五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一千五怎么办?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民事诉讼法》......


·私募基金外包指引的问题有哪些?
      私募基金外包指引的问题有哪些?一、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开展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基金业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