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如何分配?

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如何分配?
  
  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手续的本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就不能由中国的法院来决定分配的方案,因为中国的法院只能管辖规范在本国的财产而不能跨越国家间的法律直接分配这种夫妻的海外财产。但是如果是国内财产的分配需要诉讼解决就可以委托网站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租赁农村土地必然会产生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由于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土地的征用也越来越多,对此,作为农村土地......


·刑法中买盗墓的玉犯法吗
      刑法中买盗墓的玉犯法吗?如果明知是赃物还购买的话就是违法的,从盗墓者手里买下来的话,其实更加牵涉到销赃等问题,所以肯定是违法的。“销赃罪”已经......


·一、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怎么写?
      一、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怎么写?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范文: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补缴基本养老保,双方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和存续......


·治安管理办案期限跟追诉时效分别是多久?
      治安管理办案期限跟追诉时效分别是多久?一、治安管理办案期限跟追诉时效分别是多久?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追究时效问题。首先明确两者的概念:治安案......


·死者抚恤金等费用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
      死者抚恤金等费用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注意什么“辞职”与“合同到期”是有区别的。辞职是指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你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


·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什么?
      一、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什么?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商标恶意抢注的问题非常的重视,正在严厉打击职业抢注的问题。这一问题已......


·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怎么办?
      一、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怎么办?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


·什么情况可以判离婚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离婚无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


·合同诈骗罪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


·对方违约却拒付违约金怎么办
      对方违约却拒付违约金怎么办一、对方违约却拒付违约金怎么办违约方拒付违约金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索偿方法:违约方拒付违约金的,可以先协商解决;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