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拆迁厂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厂生产必然要有厂房,厂房可以是租用的,也可以是企业在自己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立的。但是,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可能会有城区改造等,就会引起拆迁等一系列问题。和征地补偿一样,拆迁也会给予补偿,那么拆迁厂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5.谈判,如果你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6.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7.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您,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综上所述,我们主要为您介绍了拆迁厂房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拆迁补偿费会根据厂房所在位置、厂房的大小、当地的经济水平等综合确定。比如距离市中心越近,地价越贵,拆迁补偿的费用自然也就越高;同样,所在地区经济水平越发达,地价、租金越贵,拆迁补偿的费用自然也就越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现在一些公司在小区出租房内办公,如果是高层建筑的话,公司应该在安全措施防范上面下点功夫,严禁员工抛洒物品。当然,有时候光靠预防是没有用的,高......


·虚假诉讼保全能判几年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犯罪分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商标权在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


·一、劳动关系疾病死亡要如何解除?
      一、劳动关系疾病死亡要如何解除?1、职工死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并不需要办理什么特别的手续,向劳动行政部门......


·很多夫妻离婚时
      很多夫妻离婚时,会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而很多人认为只要签字后离婚协议书就会生效,其实不然,离婚协议......


·公司上市后可以发行多少股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本总数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


·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如何提出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的赔偿的法律制度。那么,如果在婚姻......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或者是本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劳动者往往会遭遇工伤问题。一旦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不正规的企业就会通过恐吓或者欺骗要劳动者自己解......


·京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京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规定京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处理,若是没有那么京牌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牌照继承不受限制,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协议离婚抚养权问题是否允许?
      协议离婚抚养权问题是否允许?协议离婚抚养权问题是允许,本身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当中的规定,就是尊重双方当事人自己的协商意愿,夫妻双方离婚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