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到了退休年龄之后

到了退休年龄之后,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看法:既然已经退休了,那么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而然的也就到期了,和单位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我国法律法律为了在最广泛的范围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截止不以退休来论断,那么,退休还10年内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已经退休超过五年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以上就是“退休还10年内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吗?”的相关回答和法律条文的介绍。如果退休不超过五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仍然具有法律的效力,员工就可以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者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制伤轻伤赔偿会判多少年?
      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寻衅滋事是不可取的行为,因为它是不仅是在危害着我们自身的健康,也是在危害着社会,那么寻衅滋事制伤轻伤赔偿会判多少年?根据相......


·签劳动合同个人违约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个人违约怎么办?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什么是同居关系?
      所谓同居关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同居关系和狭义上的同居关系两种。从广义上讲,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含义理解的话,......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


·18岁结婚生子 20岁离异是否违法?
      18岁结婚生子20岁离异是否违法?1980年《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01年修正后的《民法典》未改变......


·如果女方有乙肝离婚孩子能由其抚养吗?
      女方有乙肝离婚孩子能由其抚养吗?女方的乙肝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如果不是很严重,应该不会影响抚养孩子,毕竟是自己亲生的,还能不躲避,不要为了争夺......


·一般刑事案件受案多久立案
      一般刑事案件受案多久立案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zhi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2、重大、复杂线索......


·公司名誉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名誉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


·事业单位员工判拘役是否开除公职?
      一、事业单位员工判拘役是否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员工判拘役会被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都有那些基本原则?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国的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时,对相关的处罚规定留有一定的处理权和处置权。这是为了保护我国法律相关的执法者的执法权力,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