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人们手中有足够富余的钱时

当人们手中有足够富余的钱时,大部分都会选择在城市里买一套房子,购房者也可享受房子带来的待遇。对于房子的待遇的享受,近年来,国家也出行了房租租售同权的政策。大多数人对于房租租售同权也不太理解。所以,到底什么是房租租售同权?此项的相关内容如下。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违法租赁难以处理 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到,房租租售同权就是说租房子的人和购买房子的人都同等的享受房子带来的待遇。但是这项政策使用起来还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例如对于已经购买者来说是否公平。或者是,有的房东为了追求利益,并没有对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变更公司法人要钱吗?
      变更法人的费用: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


·什么是行贿罪 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虽说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能说一方构成了行贿罪的同时另一方就必然会构成受贿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无论是......


·注册商标的续展收费是多少?
      注册商标的续展收费是多少?根据国家商标发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规定收费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你找的代理机构......


·刑警队一般怎么审犯人
      不会用刑的,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律师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律师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律师流程具体如下,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它法定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众所周知,当公司的一些高管或者掌握其秘密的人员离职时,公司往往会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防止其泄露公司的秘密,但是......


·国家赔偿实行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是主要针对于那些本无罪却被法律误判的人,也有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于这些案例国家都有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规定,而每......


·郑州拆迁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郑州拆迁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郑州拆迁律师的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一、起诉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起诉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


·在我国男方外地女方起诉离婚去哪起诉?
      在我国男方外地女方起诉离婚去哪起诉?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