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私章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太准确的叫法,准确来讲应该叫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区别于公司法人圆章,是方形小印鉴。使用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经理、厂长等。但是私章与公司法人章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公司法人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四、法人章与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规定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实践中,常有人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其实这是不对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简称法人,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五、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六、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行的。因此,公司法人私章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太准确的叫法,准确来讲应该叫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区别于公司法人圆章,是方形小印鉴。使用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经理、厂长等。但是私章与公司法人章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4s店自己出划痕险怎么用?
      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如果购买了一个新的物品的话,那么肯定是非常珍贵的,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购买了新的车辆,基于各方面的安全性能的考量,都会进......


·老人去世自建房继承如何规定?
      老人去世自建房继承如何规定?一、老人去世自建房继承如何规定?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


·逃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逃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15天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二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


·离婚小孩一岁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离婚小孩一岁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离婚小孩一岁,一般男方是不可以得到抚养权的,但如果女方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的,则可以由男方抚养。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
      婚姻本就讲究你情我愿,主张自由婚姻,通常自愿离婚后您最关心的就是房子的归属问题,特别是离婚房产有贷款,而自己又不想一起还的情况下,是可以去银......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保险赔偿吗?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保险赔偿吗?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触犯非法经营罪要判几年
      一、非法经营罪要判几年1、自然人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一、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共同继承人应先根据各自应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


·一、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
      一、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注销,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