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现行的土地法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过户的。随着现在对于土地使用的需求越来越多,有的时候,您可能会面临着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那么土地使用权过户应当如何办理呢?土地使用权过户的流程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吧。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增多,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也日益频繁。抵押人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或者抵押人在协议有效期间解散或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抵押协议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抵押权人应当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的,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
  一、《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然而,一些业主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办理完房屋产权证过户,经常想当然地以为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不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过户。事实上,对于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分离的房产而言,不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影响房屋所有人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条规定,
  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就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的用地是否合法。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笔者在以往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棘手的案例:买方购买房屋后,一直未办理土地证过户。若干年后,买方因小孩入学、迁入户口或办理抵押业务等事项,急需使用土地证时,才申请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但由于房产价格呈持续上涨的态势,卖方对当时的买卖行为感到后悔,就不予配合。遇到这种情况,有的通过协商给予原房主一定补偿达成土地交易行为,有的甚至走上司法程序。此外,经国土资源部会签,原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不能上市出售。所以,更为棘手的纠纷往往出现在数年后卖方其中一位已过世之后。过世一方的遗产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这时,如果买方想要过户,首先必须征得所有遗产继承人的同意,其次必须通过公证处公证。所有这些情况,房屋买方都需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如果当时及时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这些麻烦是应该可以避免的。再者,公寓式住宅因其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
  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依法买卖或者交换等等原因,而引起土地的使用权转移过户的时候,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带着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等相关证件去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如果您对于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酒驾驶撞人拘留多长时间会起诉
      醉酒驾驶撞人拘留多长时间会起诉?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一、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1、如果他是假失踪那就拿着借条直接去起诉。法院会做缺席判决,判你赢,然后......


·公务员提前退休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务员是人们心目中的“金饭碗”,是许多人费尽心力想要去争取的工作。那么,公务员提前退休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的我们在......


·吸毒成瘾多少周岁以上必须强制戒毒?
      吸毒成瘾多少周岁以上必须强制戒毒?16周岁以上的必须强制戒毒,根据《禁毒法》第三十九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


·要是夫妻有共同债务的话,那在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要同时
      要是夫妻有共同债务的话,那在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要同时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而此时允许离婚夫妻先自由协商约定该如何处理共同债务。那此......


·盗窃刑法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刑法最新量刑标准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一、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受时间的限制。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


·周末开会、培训算不算加班?
      在周末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新的知识,提升劳动技能本来是件好事,但占用了劳动者周末休息的时间的周末培训,还有用周末的时间开会的情况,是不是......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随着商务活动的不断深化,各种以合资及合作的形式出现在企业中的股东日益增多,而不乏有人会钻空子,出......


·非法集资款举报怎么做?
      非法集资在生活我们是经常遇到,特别是在网络上十分普及的时代,很多非法集资都是通过网络来筹集资金,通常都会使用高回报率来诱惑投资者投资,最终将......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换押需要换押证吗?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换押需要换押证吗?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