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海酒后驾驶处罚标准

上海酒后驾驶处罚标准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新交规大概喝多少酒算醉驾?酒后驾驶标准醉酒驾驶标准:啤酒230ml(约半瓶)为酒后驾驶的临界标准;920ml(一瓶半)为醉酒驾驶的临界标准。白酒23ml(约半两白酒)为酒后驾驶的临界标准;92ml(约2两白酒)为醉酒驾驶的临界标准。黄酒76ml(约1两半)为酒后驾驶的临界标准;303ml(约六两)为醉酒驾驶的临界标准。红酒91ml(约二两)为酒后驾驶的临界标准;364ml(七两)为醉酒驾驶的临界标准。我们都知道喝酒之后会影响我们的判断能力,反应能力甚至视力等等都会有影响,喝酒之后开车的危害是很大的而且不是只危害一个家庭可能很多家庭。上海醉驾新交规交规对于醉驾这一方面有着更加严厉的处罚,加大处罚力度让人人不敢犯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应该是让您都自觉地遵纪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各个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发展所需,进而对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


·涉案嫌疑人对个人的影响是什么?
      涉案嫌疑人对个人的影响是什么?涉案嫌疑人对于个人的影响主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而定,如果犯罪事实成立那么是影响个人人身自由的,但是如果派出所给开......


·被侵犯肖像权能报警吗?
      被侵犯肖像权能报警吗侵犯肖像权已经构成违法,是可以报警的。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公司法中规定分公司如何设立?
      公司法中规定分公司如何设立?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


·一、律师能调取劳动合同吗?
      一、律师能调取劳动合同吗?可以啊,处理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第51-56条,及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合同纠......


·女方的陪嫁离婚归哪一方
      女方的陪嫁离婚归哪一方根据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


·劳动关系确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正式步入社会工作之后,无论是进入大企业工作还是进入小企业工作,都应当签订劳动关系合同,避免陷入劳动关系的纠纷,毕竟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劳动行为......


·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几项
      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几项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几项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


·夫妻怎样可以起诉离婚?
      虽然我国规定的法定离婚方式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但在实践中多数离婚夫妻还是会优先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而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退而......


·存疑不起诉有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有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


·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的行使过程中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侵权者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人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