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侵权行为造成了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实际的受损情况,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交通费,那到底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怎么赔偿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1、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
2、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
3、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的费用计算;
4、计算交通费的票据标准: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计算交通费的一般赔偿标准: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
三、律师提示
1、交通费的审核十分苛刻,不仅要求要有正式票据,而且要求有关凭据与就医地点、事件、人数、次数相符合。
2、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的,从医疗费中赔偿;未计入出诊费(医疗费)而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应按交通费赔偿。
3、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中护理费怎么赔偿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在看完了上述文字后,我们可以知道通常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如何进行赔偿的了。具体的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但在实际索赔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并且,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规定的赔偿标准不同,那么最后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是有所差异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1、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
2、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
3、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的费用计算;
4、计算交通费的票据标准: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计算交通费的一般赔偿标准: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
三、律师提示
1、交通费的审核十分苛刻,不仅要求要有正式票据,而且要求有关凭据与就医地点、事件、人数、次数相符合。
2、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的,从医疗费中赔偿;未计入出诊费(医疗费)而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应按交通费赔偿。
3、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中护理费怎么赔偿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在看完了上述文字后,我们可以知道通常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如何进行赔偿的了。具体的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但在实际索赔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并且,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规定的赔偿标准不同,那么最后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是有所差异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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