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法中不开庭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在我国是一门非常重要的程序法,它规定了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原则和程序。一般来说,在进行诉讼时,是要进行开庭审理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是要不开庭审理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中不开庭审地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无需开庭审理的案件
  
  根据《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两类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一是经审查,认为原判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审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审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不开庭审理的方式和程序
  
  除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规定的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外,可以适用不开庭审理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18条规定,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采用这种审理方式审理案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合议庭成员共同阅卷,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2.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供述和辩解以及对一审裁判的意见。共同犯罪案件,对没有上诉的被告人也应当讯问。
  
  3.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4.合议庭评议和宣判。
  
  经过上述程序,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即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予以公开宣判。
  
  三、开庭审理的情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刑诉法第223条)
  
  第二审案件依法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阅卷意见。(高法解释第324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高法解释第317条)
  
  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高法解释第318条)
  
  这就是刑事诉讼法中不开庭审的一些具体内容了,同时,也有一些刑事诉讼法中开庭审的内容,以此用来对比。如果是因为这个案件中,证据不足,案件事实也不清楚,或者是被发回重审了,那么这些情形,是可以不开庭审的,也没有必要庭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书多久下来 什么情况认定为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到指定的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法律中规定一般是要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时效的问题。另外,在......


·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宏观决策和并购目标的确定一、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确定海外并购的规划企业是否进行海外的并购,应该是根据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申请缓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可以看到,一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执行一定的刑罚,实际上这就是适用我们国家缓刑制度所进行的,当然缓刑的适用......


·犯了非法拘禁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一般发生在刑事拘留后,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非法拘禁罪视情节轻重而言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在本文中为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我国的建筑市场十分庞大,建筑公司也很多,对于它们来说,接到项目后要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结束后,建筑......


·指控数额辩护词的规定是什么?
      指控数额辩护词的规定是什么?一、指控数额辩护词的规定是什么?指控数额辩护词的规定是需要紧紧围绕着这样的一种数额方面存在错误的状况来进行一个......


·遗失物管理的规定有哪些?
      遗失物管理的规定有哪些?在生活中,如果捡到他人丢失的物品,无论从首先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来说,拾到者都有将物品归还给失主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


·对于有限公司法人年龄有什么要求吗
      对于有限公司法人年龄有什么要求吗?公司法人是要有独立的资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而公司法人代表是要根据公司章程决定,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证的材料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


·买东西时分期借款可靠么?
      买东西时分期借款可靠么?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买东西超出了自己原本的预算是一件很常见的事。这时候,分期借款,分期付款就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但是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