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盗窃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

社会中有些不思进取,无所事事的无赖在自己手头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选择了去盗窃的这种行为,其实小偷就像是过街老鼠一样人人都是喊打的。而且我国刑法当中专门的规定了盗窃罪,不过有些盗窃罪也是属于要受害者自己提出控告的。那么,在我国盗窃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
  
  一、在我国盗窃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
  
  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
  
  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
  
  (二)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
  
  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分析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的具体条款和构成的罪名,并重申控告请求。
  
  (三)尾部。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
  
  二、盗窃罪的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盗窃罪构成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2、多次盗窃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入户盗窃
  
  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凶器盗窃
  
  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如棍棒等。
  
  若在盗窃中,将携带的凶器向被害人加以显示或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则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5、扒窃
  
  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是扒窃。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但是刑事控告状当中的内容是要结合着当事人盗窃的具体行为,案发的前因后果的这些内容来写的,所以我们也就不具体的给您提供盗窃罪控告书的范文了。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盗窃的这种行为提起刑事自诉,直接让律师帮助自己写控告状就好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 追讨债务如何起诉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追讨债务如何起诉一、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


·男人出轨离婚财产分配
      现如今社会,随着价值观的变化,出轨离婚的人群也越来越多,给家庭严重的伤害,男人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解决好离婚的关键。男人出轨意味着男方有错,......


·付息行为中断诉讼时效吗?
      付息行为中断诉讼时效吗?一、付息行为中断诉讼时效吗?利息支付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什么
      政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什么(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一、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如下: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


·民法总则与合同法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
      民法总则与合同法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和《合同法》都将废止。我国的法律都会......


·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吗?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哪些,怎么量刑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哪些,怎么量刑处罚侵犯知识产权罪并不属于单独的罪名,而是一类罪名,其中具体包括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假冒专利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收集的证据中就有证人证言这一项,对于案件知情的都有出......


·检察院证据不足敢批捕吗
      一、检察院证据不足敢批捕吗证据不足不能批捕,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局要补充侦查对证据进行完善。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要将案卷返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