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9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现实中,因为在不同的城市里面对工伤赔偿的标准规定不同,自然虽然造成的都是同一等级的伤残,但最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就会存在一些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评伤残交强险如何赔偿多少钱?
      未评伤残交强险如何赔偿多少钱一、未评伤残交强险如何赔偿多少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


·法律上彩礼如何认定
      法律上彩礼如何认定《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于彩礼范围未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我们认为,除金钱外,实物......


·公司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公司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对于新成立的公司而言,及时注册一个商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的商标可以让消费者对公司产生好的印象,有助于提升公......


·结婚之后丈夫打妻子犯法吗
      结婚之后丈夫打妻子犯法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可能因为一些生活小事而大打出手,而其中丈夫打妻子的情况居多,这个时候多数人会觉得是构成家庭暴......


·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包括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包括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


·在我国个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个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个人合作建房,是指买房人自己集资拿地,自己找开发商盖楼,从而省掉中间成本,拿到便宜房。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


·知识产权评估依据有哪些?
      知识产权评估依据有哪些?知识产权评估主要包括商标权评估、专利权评估、著作权评估、软件著作权评估等评估项目,知识产权评估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


·离婚后子女探视?
      离婚后子女探视有哪些法律规定(一)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


·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错误逮捕等原因给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的请求对象规定严......


·私募基金近期收益特点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近期收益特点是怎样的?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


·明知非法集资而使用的将如何进行处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的非法集资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的影响到我国社会上的秩序,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除了这种行为之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