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拿起司法鉴定的武器保护自己?

现今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事,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今天我们就谈到了司法鉴定,您的财产,受伤程度,甚至于您的孩子,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司法鉴定,看看司法鉴定的用途多广,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申办流程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三,鉴定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四,鉴定范围
  
  法医鉴定,痕迹鉴定,物品鉴定,农业司法鉴定,文书鉴定,亲子鉴定,等等
  
  综上所述,我相信您已经大概了解了什么是司法鉴定,并熟悉了其申购流程,希望您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了需要鉴定的事情,您可以运用司法鉴定,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对司法鉴定有着问题,可登陆我们的网站,为您做详细的解答,在线律师为您出谋划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对一个概念进行学习的时候,通常它会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广义上的解释,一种是狭义上的解释。广......


·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一、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


·一般农田可以建厂房吗
      不能,这样算是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违法行为,对于......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周期是多长时间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周期是多长时间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其实现在的很多的企业都是因为想要减轻自己成立时负担,而就选择的集体所有制的方式的,但是当这样......


·非法集资新手法具体有哪些?
      非法集资在社会中总是有受害者的原因是因为罪犯的手法在经过揭穿之后又会有升级的事态,所以让那些没有防备的老百姓没有办法及时辨别出而被欺骗,而最......


·工伤认定没来得及申请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来得及申请怎么办?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


·工伤未鉴定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向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很多人会疑惑,那么在工伤没有鉴定的情况下......


·法律上原产地标记是什么意思
      原产地标记是什么原产国标记是指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识、标签、标示、文字、图案以及与产地有关的各种证书等;地理标志......


·在苏州高温费是几个月?
      在苏州高温费是几个月?气温节节攀升,入夏也就是等气象部门一声宣布了。5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


·危险驾驶罪是怎么判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