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起诉离婚第二次上诉可以判决了没

离起诉离婚第二次上诉可以判决了没
  
  第一,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 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如果抚养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四,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五,就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 如果上诉基本也不会判决离婚。
  
  2、因为一审已经判决不予离婚,而上诉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或者一审法院判决存在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基本都是维持原判决。如果随意的改判,有损法院的权威性。
  
  起诉离婚第二次上诉可以判决了没,一般第二次之后法院就会受理了,因为第一次用调解来处理整个离婚案件,会有六个月的时间给到双方当事人,如果六个月的时间,双方还是没有办法调解的,那么自然是要审判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疫情期间被公司开除怎么办?
      疫情期间被公司开除怎么办?疫情期间被公司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只有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要使购销合同生效可以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但是从风险控制上来说,一......


·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 一、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
      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一、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1、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2、有利于减......


·一、老人遗嘱公证内容该有哪些?
      一、老人遗嘱公证内容该有哪些?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


·赔偿金12个月代通知金是怎么计算的?
      赔偿金12个月代通知金是怎么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


·协议离婚小孩的抚抚养费如何分担
      对于父母双方,需要在见证的情况下确定对孩子所需支付的抚养费,根据法院的规定,也可以在抚养费上基础上选择分期付款,但是拒不执行其后果的严重远大......


·关于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关于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


·请求撤销权的情况和撤销权的解释
      请求撤销权的情况和撤销权的解释撤销权的情况1、受害方的撤销权,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民......


·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多久公布?
      在我国,对于一些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不服的话是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的。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行政复议结果出来之后会出去一个行政复议决......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根据新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