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的作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
  
  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上,工伤认定自残标准,是职工在非外力因素之下,对自己身体或者精神做出的一种自我伤害,所构成的伤害赔偿,不能够按照普通工伤认定自残标准来看。所以说,如果在工作中自残,是不受法律所保护和赞同的。广大的职工应该以身体健康为主,不能够伤害自己的身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武汉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
      一、武汉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身份证,一般是指证明居民身份的凭证、证件。在中国,是指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民的......


·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解读内容有什么?
      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解读内容有什么?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一直是一个大法。因为我国是一个以民为天的国家,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因此,我国法......


·异地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夫妻可能会在结婚之后就外出学习、工作,而双方长期分居两地的,肯定会对夫妻感情造成影响,长此以往就有可能导致夫妻离婚。那么此时可以在异地诉......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办理结婚证时需要准备的材料: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


·一、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吗?
      一、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吗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


·借款未约定利息因利率发生争议怎么办?
      借款未约定利息因利率发生争议怎么办?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对利息进行认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什么是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质权人是指因转质而取得质权的人。适用善意......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


·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是什么?
      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是什么一、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是什么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实物证据。法律上的证据分类有很多种,但是一般来说,以证据存在的形态换分,......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在当代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大中小型企业更新换代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很多企业因为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了一些其他的情况决定不再经营下去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