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况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三、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
  
  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1)兼职;
  
  (2)停薪留职;
  
  (3)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由此我们得知,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的前提性条件就是需要通过其他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才能进行工伤认定的,所以已经是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下,没有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工伤赔偿。不过公司如果连劳动合同都没有跟员工签订的话,所谓的工伤保险肯定更是无稽之谈了,那一应的赔偿都由公司自己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


·一般讯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一般讯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一、一般讯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讯问不属于强制措施。讯问是一项侦查措施,是由享有侦查权的的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如何使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以看到有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宏大的公司,实际上这类公司,他们的注册资本都是比较大的,所以相应的能够承担的风险承受力也比较......


·国家规定利息高于多少不受国家保护按照法律规定
      国家规定利息高于多少不受国家保护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


·二年半能减刑多少
      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判刑两年半的至多减刑一年多一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


·中国法律援助法条规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中国法律援助法条规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


·逮捕期间律师有哪些作用,逮捕后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实践中,要是行为人被公安机关或检察院采取了逮捕措施的话,那么往往是会及时的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的。那么逮捕期间请的律师主要起的是什么作用呢?我们......


·办了离婚证还能要抚养权吗
      可以的,离婚后再想变更抚养权,可以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


·丧偶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随着老百姓婚姻观的不断开放,再婚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丧偶的一方在准备办理再婚手续时,会被要求出示一份丧偶证明。一般情况下,街道居委会或者派......


·地在户口不在怎么进行土地确权?
      地在户口不在怎么进行土地确权?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


·拍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拍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内容?一、拍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