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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
  
  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30条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伙食补助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统筹地区外就医的食宿、交通费用 由统筹地区政府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工伤康复治疗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二、停工留薪费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如情况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4、定残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护理标准进行给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定残后的护理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分为: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30%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伤残一级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一级至四级)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四、《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64条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残疾津贴(一级至四级)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本人工资90%
  
  二级:本人工资85%
  
  三级:本人工资80%,
  
  四级:本人工资75%
  
  伤残五级、六级: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五级、六级)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由工伤保险一次赔付,其他待遇见五级、六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项。
  
  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
  
  五级:本人工资70%
  
  六级:本人工资60%
  
  五、《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不享有; 难以安排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 五级、六级的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就业补助金 伤残医疗补助金: 五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2个月 六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8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就业补助金: 五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6个月
  
  六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0个月
  
  伤残等级七级至十级: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 注
  
  残疾赔偿金(七级至十级) 以 本人 工 资 为 基 数
  
  七级:13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项 八级:11个月 九级:9个月 十级:7个月 医疗补助金以及残疾就业补助金
  
  伤残医疗补助金: 七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3个月 八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0个月 九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7月 十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4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2款至5款。
  
  1、支付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
  
  2、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3、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
  
  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 七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0个月 八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6月 九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2月 十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8个月。
  
  以上是山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提供给您,作为参考
  
  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就是这样的。我国的法律是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的,甚至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国家还专门出台了工伤认定条例,就是为了工人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能够有法可依,认定过程符合法律程序。随着我国法律建设进程的加快,工伤认定条例也会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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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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