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品房个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权属的确定是要通过政府对于土地使用证的有效监管的,只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够保护土地权人对于土地的所有的合法权益,而且现在人们对于商品房其实不只关注于房产证的办理了,商品房也要注意到有关部门办理一下个人土地使用证的。所以相信购买商品房的业主肯定也特别关心商品房个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品房个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怎么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商品房办理土地证的材料① 出售合同书及购房发票② 清地名单③ 其他的必要材料商品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如何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因为开发商的土地使用证是大土地使用证,至于说业主的个人土地使用证需要携带,房屋出售合同跟购房发票,相关的税收清单等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我国现在有些地区对于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已经两证合一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
      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在进行的时候,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多种法律规定,需要承担多种法律后果。所以法院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会进行......


·办理商标续展可以换公司吗?
      办理商标续展可以换公司吗?是不可以的,因为商标没有办理变更或者转让,授权给新公司。商标过期后,无论任何人均不得在此商标尚使用注册标记,即使换家公......


·萧山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强制规定企业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在员工发生工伤时,就可以获得相应地赔偿,以减轻企业和员工的经济负担。工伤员工在获得赔偿之前,工伤保险部......


·职工的婚假多少天?
      职工的婚假多少天?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


·签了合同后毁约怎么办?
      签了合同后毁约怎么办?一、签了合同后毁约怎么办?签了合同后毁约的,合同违约后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违约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导致合......


·哪些情况会造成民事诉讼法中的罚款?
      哪些情况会造成民事诉讼法中的罚款?在生活中,难免会有些人会对工作人员审理案件造成干扰,为了能使案件顺利进行,民事诉讼法说明了人民法院可以对......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出轨离婚孩子判谁?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出轨离婚孩子判谁?1、根据法律规定婚内出轨离婚孩子判谁需要根据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基本情况来进行确定。夫妻离婚,哺乳期内的......


·延长工伤认定时限的情形有哪些
      延长工伤认定时限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追尾全责有误工费赔偿是否合理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
      追尾全责有误工费赔偿是否合理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


·一、死亡补偿费抚养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死亡补偿费抚养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


·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一、工程罚款单格式工程罚款通知单致:你公司施工的___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