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专利权人变更是知识产权活动过程中的一种重要行为。在专利权人变更过程中,由于所需材料专业性强,办理程序复杂,给很多当事人造成困难。下面,我们就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这个问题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
  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是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申请,以表明申请人的要求。该请求书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情况、专利号、变更前事项、请求变更事项等。需要说明的是,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不适用于发明创造名称的变更,发明创造名称的变更应当使用意见陈述书或者补正书。
   二、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人相关事项说明文书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身份合法材料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在办理专利人变更的过程中,要提早准备好以上材料。专利权人变更文件的准备是申请的前提,这些材料准备的是否充足,内容是否正确,都会对专利人变更的审批产生影响。所以,希望需要办理此事项的人结合需要,认真细致的准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确定嫌疑人过了追诉期限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没有确定嫌疑人过了追诉期限还需要承担责任吗?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都有哪些
      男女只有按照国家的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之后,领取到了相应的结婚证,那么才能在双方之间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至于此时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则还要看......


·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谁前谁后
      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最后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法律、标准的规定或合同约定从工程设计到施工结束......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随着我们时代的进步,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了,而交通事故也是发生的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因为小孩过马路不注意或者家长没看好孩子导致的,所......


·收养小孩申请书范文
      收养小孩申请书范文在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体系中,对于收养关系是认可的。那么收养小孩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收养小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


·小卖店食品过期要罚款吗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合同要多久签好?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合同要多久签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


·醉驾处罚拘役多久
      醉驾处罚拘役多久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


·拘役3个月可不可以缓刑?
      拘役3个月可不可以缓刑?1、拘役3个月适用缓刑。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


·劳动关系解除书怎么写?
      当企业经济困难,面临破产的时候,会进行裁员,这属于企业单方面因素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要为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双方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