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提出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直接辞职就行。但是要与新人交接好工作,这是主动离职的情况。下面让本站我们为您解释一下试用期离职手续的办理。一、你想在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离职信,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需要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辞职提3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辞职流程如下: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二、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直接走人就行。如用人单位扣发你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来就是了。三、被动离职的情况。在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条件,一般情况多为下面二种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公司必须有合法的录用条件和判别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四、离职需要办理如下手续。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申请。等待人事部将该岗位人员招聘到位。和该岗位新员工进行工作内容交接。签离职单,由你部门领导和公司跟你接触的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自签字之日起算,正式离职。五、以上情况,讲的是主动离职。主要是你和新员工将工作交接到位即可。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即被动离职,被动离职是因为公司或你的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除非公司不给你结工资,否则并不够资格进行劳动仲裁。程序也跟主动离职一致,除非领导觉得有人可以马上接受,你可以马上离职。总结以上的情况就是试用期离职的手续和步骤。主动离职时如果单位扣发您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被动离职的情况是个人原因不符合劳动用工条件或是违反劳动纪律等,除非被扣工资,否则不够资格申请仲裁。若您还有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的问题,请咨询本站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有的夫妻不是很懂法律,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我国法律上......


·非专利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非专利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资格,是指有资格申请他人的专利发明、设计为自己的专利的人,他们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通过艰......


·一、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1、我国法律依据
      一、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1、我国法律依据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如果被告经2次传唤拒......


·对走私假币罪如何量刑处罚
      对走私假币罪如何量刑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中期间期日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有期间和期日两种说法,很多人都对这两个词语的概念模糊。所谓期间,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诉讼的参与人在关于刑事诉讼方......


·诉讼时效中断后约定新的履行期限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后约定新的履行期限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后约定新的履行期限规定是按照履行约定的期限计算,两年诉讼时效。合同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


·员工在公司解散后社保怎么买
      员工在公司解散后社保怎么买原公司会将劳动者的个人社保和公积金档案转移到当地社保中心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暂时封存,劳动者在找到新的工作进入新的公......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医患纠纷自古就存在,目前,由于我国医疗技术的发展,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变得多样化,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负责人需要......


·五到十级的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工伤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没有人愿意好端端的受伤,以至于耽误自己的职场生涯。严重者甚至从此不能自理。但是,工伤又不是你想避开就可以......


·浙江省高院关于赌博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赌博作为平时百姓的消遣方式之一,它的花样非常的多而且新颖,所以很多人会被赌博所吸引。但是赌博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严重的情况会对个人甚至家......


·《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