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谈到脚扭伤

谈到脚扭伤,不是所有脚扭伤都是能进行工伤鉴定的,有时候不小心崴了一下脚,并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是不能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法律有相关规定,就是为了防止某些有心人骗公司钱财。那么,我们来看一下,脚扭伤能进行工伤鉴定是怎样的?脚扭伤能进行工伤鉴定是怎样的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可能不太全面,希望能帮到你。毕竟国家法律太多,条条框框限制很多,其实,对于很多人而言,学习一下法律相关知识特别有必要,既能保护自己不被别人欺骗,又能用合理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结婚证分居多久算离婚?
      有结婚证分居多久算离婚?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分居不管多久都不会离婚,分居满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未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


·一、入室盗窃50元会立案吗?
      一、入室盗窃50元会立案吗?入户盗窃是行为犯,不论金额大小,均构成犯罪。只是刑罚严重程度视犯罪恶劣程度而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


·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两个人过不下去了,双方选择离婚也未必是件坏事。但是,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不属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单位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吗?
      不属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单位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吗?一、不属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单位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吗?不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


·刑法中放火罪是不是危险犯
      刑法中放火罪是不是危险犯?放火罪是典型的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这些危险的行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既遂,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民事可否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
      民事可否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


·打架斗殴警方处理程序的过程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上由于人际关系处理不好非常容易出现打架斗殴的事件,小学生或者中学生都会有打架斗殴的时间,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按照打架斗殴的恶劣程度来......


·一、律师办理醉驾代理的收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一、律师办理醉驾代理的收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律师收费是没有统一规定的的,律师收费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


·如果离婚女方抚养小孩男方出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离婚女方抚养小孩男方出抚养费怎么办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现实生活中,在签订有关订单合同的时候,经常不知道其合同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条款,因此,经常有人在已经签订了有关订单合同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