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关系是什么?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关系是什么?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我们在生活工作中经常会听到的名词,两者虽然相似但是在法律条文的解释中却有很大的不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关系是什么?二者在处罚的对象、作出处罚决定的主体以及处罚的方式上都有很大的区别,下面本站的我们就给您带来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关系是什么?
  
  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二十八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
  
  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行政处罚一般是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员作出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而行政处分是行政管理机关对于机关职工的处罚措施,包括开除、降职等处罚方式。被处罚人如果对于处罚结果不服,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官司的收费标准是以律师的收费标准和诉讼费的标
      离婚官司的收费标准是以律师的收费标准和诉讼费的标准来进行衡量的。离婚官司都是要请律师的,肯定是要付费的。我们都知道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工资,虽......


·货车误工费的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货车误工费的有哪些具体的要求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


·法律上认缴注册资本如何办理手续
      法律上认缴注册资本如何办理手续法律上认缴注册资本如何办理手续一般流程是第一步:企业核名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


·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外国人、无国籍人著作财产权是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取决于外国人是否成为中国的著作权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可能您在超市里购买物品的时候都有索要小票的习惯索要小票确实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日后发生什么问题,都可以凭......


·复婚后再起诉离婚是怎样规定的
      复婚后再起诉离婚是怎样规定的1、复婚后再离婚与第一次离婚在法律上是同等的,离婚就是离婚。《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公民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
      公民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权利你叫张三,我叫李四,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姓名,而姓名被后就是法律规定的姓名权,包括使用权、更改权等等。那到底公......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有外遇如果存在重婚、同居的行为,大致上还是会平均分割,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


·一、房租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房租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