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聚众斗殴什么意思?
如果心里面积压了太多的负面情绪身边没有可以倾诉的人,或者自己自卑不敢跟他人沟通,平时沉默寡言的这些人就很容易做出让其他人都大跌眼睛的事情。比如说聚众斗殴当中的有些参与者的有这些所作所为,可能身边的朋友也会觉得特别的诧异。现在为止,社会当中居然有很多的人还不了解在我国关于聚众斗殴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关于聚众斗殴什么意思?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二、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
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1、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当中规定的聚众斗殴罪是指纠结众人、拉帮结伙的双方互相进行打架,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破坏了我国的社会公共秩序,一般打架斗殴是双方互殴的。所以,有的时候聚众斗殴行为当中的两个对立方当中的主要责任人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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