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吗?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吗
  
  一、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行政处罚中有行政拘留。
  
  警告也属于行政处罚中的一种。
  
  二、行政处罚权限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行政处罚法根据我国的立法体制,对不同法律文件规定行政处罚的权限划分作出了规定:
  
  1、法律。分为有权可以设定的和必须行使权力进行设定的两方面。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3、地方性法规。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有权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现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4、部门规章。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5、地方规章。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这里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吗?当然属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里面最严重的程度最高的一个处罚形式。行政拘留最长的时间是不可以超过十五天的这个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更多的是希望能够让行为人明白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希望不要再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害身体权有哪些
      侵害身体权有哪些行为一、侵害身体权有哪些行为(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


·职务作品专利申请权归谁所有
      职务作品专利申请权归谁所有一、职务作品专利申请权归谁所有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新《专利法......


·前后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前后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


·4小时加班费如何计算
      4小时加班费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的4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的4小时数乘以2倍。......


·被告人收到诉讼书后多长时间开庭
      被告人收到诉讼书后多长时间开庭多久开庭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要遵循以下时间和期间: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不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要注意什么问题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一、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在商品房买卖中,构成欺诈......


·雇佣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雇佣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雇佣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一、雇佣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雇佣协议书甲方(聘用方):___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


·被告是精神病就不能判决离婚吗
      不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