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安机关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

有权利对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的这件事情作出判决结果的都是当地的人民法院,就算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不予赔偿,那么不予赔偿也是经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经过严谨的审查以后,认为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有些公民可能还特别的好奇公安机关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
  
  公安机关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决定书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我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的案由)为由,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与否,以及赔偿情况,复议机关及复议决定情况)。……(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决定的理由,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亦应写明,要求本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
  
  赔偿委员会经审理查明:……(叙述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确认的侵权事实,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决定情况、复议情况,赔偿委员会审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业,……(决定赔偿、不予赔偿、或者维持原决定、撤销原决定、变更原决定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以下决定主文)
  
  (一)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赔偿主文
  
  ……(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不予赔偿主文
  
  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的事项)的申请予以驳回,不予赔偿。
  
  (三)维持原复议决定主文
  
  维持……(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四)撤销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重新作出决定的主文
  
  1、撤销……(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决定和……(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2、……(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五)变更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主文
  
  1、撤销……(指出撤销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2、维持……(写明维持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3、……(写明变更的款项和内容、重新决定赔偿的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已决定赔偿并已支取的部分应写明予以扣除)。
  
  本决定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送达本决定应使用送达回证)
  
  这种通知书当中的格式早就已经是规划好了的,通知书当中的内容也非常的严肃。并且公安机关并没有资格下达不予赔偿的决定书,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当事人提交的要求公安机关赔偿的这种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是请求赔偿的范围都是不符合国家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年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经营的越久,矛盾就会逐渐积累甚至可能会爆发。而如今,随着社会的放开,许多人的婚姻在老年时期宣告破裂。但是,老年人离婚案件涉及的问题与普通......


·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一、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实施保险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人身意外伤害......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保护的期间,错过了这段期间,该项权利则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之间因为债务问题而产生了纠纷......


·一、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事项?
      一、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以下八大注意事项,您可要记住哦。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


·房产公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产公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房产公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


·房屋拆迁评估会考虑装修吗 一、房屋拆迁评估会考虑装修吗?
      房屋拆迁评估会考虑装修吗一、房屋拆迁评估会考虑装修吗?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1、条例的立法原......


·渔业行政处罚文书模板是怎样的
      渔业行政处罚文书模板是怎样的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经营的,不管是哪一种行业,都受到我国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比如说我国的卫生局,食药局,工商局等这......


·当事人如何提前立遗嘱?
      当事人如何提前立遗嘱?公民可以在生前提前立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


·云南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普法脚步的加快,司法鉴定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相较于普通机构的鉴定,司法机构的鉴定结果更为权威,并且由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统一,且公开透......


·非吸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非吸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有哪些?并没有所谓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