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行政拘留人员可以进事业单位吗?

在我国行政拘留人员可以进事业单位吗?一般是可以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但是需要看单位。有的单位需要无违法违纪记录,这样的话就不可以了。如果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的不能通过政审。如果是本人因为嫖娼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即使报考事业单位通过,在政审时也会被拒绝,政审是通不过的。该政审包括直系亲属被刑事处罚,也不会通过。违法犯罪记录是不能被删除的,权限在省级公安机关,要删除必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二、行政拘留特点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一般情况下,之前如果有过行政拘留的话也是可以进事业单位的,因为事业单位包括其他的民营企业和国家公务员等都是对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能够查得出来,但是,一般的行政拘留是会在公安部门留下违纪记录的,不过这得看事业单位的确切要求,有些事业单位就不会聘用这些有行政拘留记录的职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的办理材料有哪些?
      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的办理材料有哪些?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


·醉驾加重处罚的七种情形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醉驾加重处罚的七种情形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


·法律规定笔迹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笔迹鉴定的内容有哪些?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遗忘物和遗失物,您对于这两个概念可能比较了解,但是如果放在一起就有可能分不清了,容易混淆了。遗忘物和遗失物法律中也是有......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


·酒后驾车已经完全的违反了法律,而且根据饮酒的多少
      酒后驾车已经完全的违反了法律,而且根据饮酒的多少,还可以将这行为定性为违法还是犯罪。酒后驾车不仅会危急到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家庭的......


·办案人员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办案人员回避的理由是什么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手续?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手续?一、具体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


·购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购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材料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国家对此......


·要约的形式有哪些
      要约的形式有哪些,要约什么时候失效?说到要约的话,很多人可能都是很了解,具体什么是要约,其实要约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是有一定的运用的,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