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可以要求法院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吗?

可以要求法院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吗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4、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二、有哪些支付抚养费方式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般采取两种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这是给付子女抚育费的一般方式,一般以月、年为支付的时间单位。有固定收入的,但每月有相当收入的,应当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每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另一种方式是一次性给付,这种方式是按月或年应付的抚育费数额乘以应抚养的年限,计算总数,一次给付完毕。注意:一次性给付的抚养费用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抚养方应为子女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用于子女生活教育之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同意一次性支付的,这也是为孩子和双方考虑,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在支付方式上也是定期支付的情况为绝大多数,就算一次性支付也要保证这份抚养费专款专用。如果您想提出这方面的诉讼,可以向本站网站离婚方面的专业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应该怎么预防合同欺诈行为?
      合同欺诈,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但具体怎么判断是否构成合同欺诈......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承包土地互换,是指承包者为方便耕作或者其他需要,将承包土地进行流转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农民......


·企业进行裁员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裁员无论对企业而言,还是对其员工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所以不能随随便便的。因此在裁员方面,我国是做出了相应的条件规定。那么,在法律上,企业......


·承租土地自建厂房拆迁有没有补偿?补偿怎么计算?
      承租土地自建厂房拆迁有没有补偿?补偿怎么计算?  一、自建的厂房,没有审批手续,有没有补偿?  自建的厂房,一般是没有土地手续或没有房屋手......


·怀孕监外执行刑期怎么计算
      怀孕监外执行刑期怎么计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刑期的计算是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监外执行一天即相当于在监狱服刑......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就是先从银行借钱出来支付房款,然而此时却需要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日......


·2023汽车哪些车险类型
      汽车哪些车险类型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


·国内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内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什么内容?一、国内购销合同是什么购销合同,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


·批捕后证据不实会被判刑吗?
      一、批捕后证据不实会被判刑吗?批捕后证据不实可能不会被判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证据必须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证据不实则不能......


·老人立房产遗嘱到公证处办理?
      老人立房产遗嘱到公证处办理?老人立房产遗嘱到公证处办理,具体的步骤如下所述: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


·黑龙江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
      黑龙江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政府要发展,肯定就要回收土地,通常在征地的时候都会补偿一定的金额以避免让人民吃亏,一旦涉及到金额,我们都需要谨慎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