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政府部门保护被监护人应该有什么作为?

政府部门保护被监护人应该有什么作为?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这里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确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后一顺序监护人监护能力的强弱、行为、品德情况,按照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择优确定。这种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做法,在民法上叫做指定监护。相关知识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所述,政府部门保护被监护人应该有所作为,因为既然需要监护人就说明被监护人是需要相关的进行照顾的,如果监护人因为争议而不履行对被监护人的抚养义务就使被监护人遭受伤害,政府部门在这个时候就必须介入帮助被监护人得到应有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


·民法总则权利不得滥用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权利不得滥用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权力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允许被滥用的,包括国家公职人员的......


·工程质量有争议质量保证金如何认定?
      工程质量有争议质量保证金如何认定?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很多建筑工程事业也被带动了起来,那么如果当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这时候......


·最晚什么时候签工作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最晚什么时候签工作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0068元......


·买卖不破租赁的押金怎么处理
      买卖不破租赁的押金怎么处理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押金在承租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应该全额退还给承租人,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


·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理赔吗?一、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理赔吗?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


·成都劳动仲裁案例程序是怎么样的?
      成都劳动仲裁案例程序是怎么样的?(一)、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该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


·工伤赔偿标准2023九级怎样?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的楼道摔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