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去世的人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

去世的人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失去亲人的同时并不会影响到在世者对这些遗产的分割甚至是争夺,如果法律不对分割的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就会让社会秩序出现极为混乱的场面。另外,本站网站为您介绍专业律师进行财产分割的法定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补偿时,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选择哪种更好?
      拆迁补偿时,究竟是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到底哪种好?熟悉拆迁的都知道,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都是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摆在拆迁户面前的选择方案,很多拆......


·批捕后又退捕的行为人无罪吗?
      一、批捕后又退捕的行为人无罪吗?无罪的,因为检察院批捕后,一般不会撤销。如果批捕后认定无罪或者不予起诉的,予以释放;如果批捕后认定不符合批捕......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对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同时也会根据所征用......


·把人打伤司法鉴定二级轻伤后果如何
      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总会发生大大小小的摩擦,这些火花有的会引发一些口角之争,有的则会引发打架斗殴事件,有打架的就必定有人受伤,那么把......


·没签合同定金有些可以退
      没签合同定金有些可以退,有些不能退。根据处理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


·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使用者的安全及建筑的使用寿命,需要建设方在
      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使用者的安全及建筑的使用寿命,需要建设方在设计、施工、验收环节高度重视。按照规定,建设方拿到工程许可证时,应该办理建设工程......


·保姆虐待被看护老人怎么处罚
      保姆虐待被看护老人怎么处罚保姆虐待被看护的老人可能会涉及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


·一、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怎么写?
      一、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怎么写?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范文: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补缴基本养老保,双方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和存续......


·怎样才算侵权著作权的行为
      怎样才算侵权著作权的行为一、怎样才算侵权著作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甘肃西和县打个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甘肃西和县打个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当事人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