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通知金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

代通知金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有适应期,提早做好相应安排;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代通知金。另一方面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赔偿金,虽然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但是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综上所述,法律规定合同解除需要给劳动者赔偿相应的物质赔偿是必然的,所以劳动者无需通过主动的申请就可以得到,但是对于代通知金却是由非常严格的条件性限制规定而需要在单位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发生解除行为才能获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


·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是否有效?
      ?一、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是否有效?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只要是合法且具备法定的要件就是有效的,而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


·夫妻中的老公出轨要离婚他能分到财产吗?
      夫妻中的老公出轨要离婚他能分到财产吗?一、夫妻中的老公出轨要离婚他能分到财产吗?可以分得的,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1、双......


·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而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进行了抵押,那么此时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呢?而要是房屋先租赁出去了,这个......


·国有土地使用证住宅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住宅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合法利用土地的凭证,住宅正是房屋购买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凭证,置业者只有同时持有......


·故意伤害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故意伤害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一、故意伤害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


·政府有关企业搬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政府拆迁对企业的补偿: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


·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未经商标......


·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针对财产的犯罪,人身危害性较小。实践中诈骗行为常常与一般民事纠纷相混淆,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一旦司法机关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怎样......


·不得监视居住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不得监视居住的条件具体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一、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