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如何避免?

建筑工地一般都是没有完成的工程并且周边会有很多零散的建筑材料,这些材料如果没有扎实在固定位置上就非常有可能在高空中就掉落并且砸伤忙于工作的工人甚至是路人,又由于这些建筑材料的重量非常大,出现严重事故的可能性也因此而增加。那么, 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如何避免?
  一、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如何避免?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措施: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2、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防护网等防落设施。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大桥墩身施工模板、脚手架及支架均采用缆风绳加固;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预防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能够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必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受教育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5、施工现场必须在相应部位、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张挂,夜间设红灯示警。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6、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高空坠物预防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7、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拆施工方案,设备主管负责人、项目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审阅签字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审核,再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方可实施。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8、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必须灵敏可靠,楼层门必须设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防护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必须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箱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施工外用电梯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楼层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9、其他高空坠物预防措施:如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种临边防护,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封闭必须严密。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带。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如何避免的相关知识。对于建筑工地来说非常有必要日常检查所有的设备是否安全以及材料的安放是否稳固,尤其是在高层的建筑在施工之前就要意识到高空坠物发生的可能性并提前做好保护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市区逆向行驶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些没有隔离栏的路口,常常出现驾驶员打转压黄实线现象。一些驾驶员往往缺乏应有的公德心,比如常常出现......


·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伤残等级是什么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


·什么是直接言词证据
      什么是直接言词证据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人经常会问到什么是直接言词证据,直接言词证据有哪些特点,对于这种法律问题作为一名我们的我则有责任和......


·老公婚外情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老公婚外情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老公婚外情离婚的,也是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的,婚外情不属于离婚过错方,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当中势必会产生大量的股权转让费,所以国家规定的股权转让的当事人是必须要向当地的税务局......


·一、工伤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工伤辞职可以随时走吗?1.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不建议办理,建议所有的工伤赔偿处理完结之后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以免在后期办理赔偿过程中发生......


·深圳二手房新房过户怎么算
      深圳二手房新房过户怎么算1、契税(买方支付):要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


·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移交法院?
      一、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移交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1: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有哪些
      由于绑架罪和抢劫罪都是以非法的手段来勒索财物为目的,因而很多人都不能正确区分绑架罪和抢劫罪。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有......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离婚需要协定离婚协议,任何一方对离婚协议存在异议的,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只能按照协议执行,拒不执行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