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把的士撞了要陪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把的士撞了要陪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可是出租车的份钱却不是这样,这实质上是一种运管费用。如果这种费用是出租车司机已实际支出或必须支出的费用,而且这种支出属于可以通过运输回收的成本的范围,那显然亦属停运损失,应计算为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按实际天数计算,应改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退休人员受伤有误工费么?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士车司机受伤住院的,责任方把的士撞了要陪误工费,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司机平均日收入乘以误工的时间确定。司机主张误工费赔偿的,要收集好平时的发票便于确定日平均收入。另外,交通事故赔偿还有医疗费、护理费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首先要与卖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其次是双方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农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农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在我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量的土地被荒废,无人开垦,土地荒漠化。土地的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这种情形迫在眉睫。国家......


·房子出现裂痕是比较严重的事情
      房子出现裂痕是比较严重的事情,特别是墙体出现裂痕了。因为那是房屋主体结构额问题,这时候就不单单是涉及你一个人了,而是整栋楼的所有业主。如果只......


·分居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有的夫妻因为生活上的一些小事不和,但又不愿意马上就离婚,因此就会选择先分居,让彼此冷静一下。不过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此时......


·物证只能是间接证据
      物证只能是间接证据一、物证只能是间接证据?一般情况下物证属于间接证据。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


·辽宁司法鉴定收费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司法鉴定收费办法是如何规定的?辽宁司法鉴定收费办法一、鉴定收费标准(一)、法医、文检鉴定参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价发(2003)13号......


·网络诈骗结案期限是什么?
      网络诈骗结案期限是什么时候随着科技的发展,诈骗的手段也在不断提高那么,比如网络诈骗、微信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等层出不穷,花样繁多,令人防......


·不得担任辩护人的人员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并不是只有刑事律师才能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其他的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其实也是可以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同......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吗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吗,怎么做账?公司法人代表着一家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保证,那么一般来说,如果一家公司存在经济上的困难,急需要用钱,公司法人借款......


·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
      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一、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入股协议股东签字不可以由他人代签,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


·打架寻衅滋事是什么罪
      视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