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处罚年龄70岁会予以执行吗

根据中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违法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二、相关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处罚的年龄的解释,可以看出行政处罚年龄70岁的人是不处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是不予以执行的。老人违反了应该让其家属领回家,拘留所不予收拘。如果你还对此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联系本站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6万非法集资数额判几年?
      当代社会,非法集资行为在我国受到严重的打击,这是因为非法集资行为可能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非法集资数额是判断其刑罚的一个重......


·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
      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一、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工伤赔偿没有太大的变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一、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二、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


·判处拘役五个月有案底吗
      判处拘役五个月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


·企业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方面?
      企业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方面?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


·笔迹鉴定法院有权利查案前笔迹吗?
      笔迹鉴定法院有权利查案前笔迹吗?一、笔迹鉴定法院有权利查案前笔迹吗?笔迹鉴定法院有权利查案前笔迹,鉴定有私自鉴定和法院委托:看样子你的鉴定......


·离婚协议不写赔偿内容合法吗?
      离婚协议不写赔偿内容合法吗?离婚协议不写赔偿内容,是合法的,如果双方约定不需要赔偿的,可以不写赔偿内容。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


·签订劳动合同后走人会怎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后走人会怎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


·录口供说假话会怎么判
      录口供说假话可能涉嫌伪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事犯罪量刑的多少和当事人的犯罪情节以及造成的严重程度有直接的关系,故意作虚假证......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员工可以获取法定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赔偿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