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被监护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赋于监护人有精心监护被监护人之义务。对被监护人不仅要言传身教,而且要全面、细致尽其教养、培育之责任。基于监护人的特殊地位和责任,法律对其要求十分严格。
  
  在被监护人侵权中,只要有被监护人侵权损害他人之事实,则推定监护人有过错,换句话说,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证明自己尽到了监护责任,没有过错的,该事由仅成为减轻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基于该事由的存在,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的损害时,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适当减轻自己的民事责任。
  
  因为监护义务是十分广泛而又难以穷尽的,加重监护义务,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尽到监护责任,并非圆满地履行了监护义务。故只能减轻责任,而不能免责。
  
  2、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幼儿园、学校或医院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的,也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换句话说,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单位有过错时,才可以责令这些单位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幼儿园、学校或医院承担赔偿责任需具备以下条件:
  
  (1)被监护人仅限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
  
  (2)须特定的被监护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
  
  (3)须幼儿园、学校或医院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有过错。
  
  另外,在这种情形下的法律适用尚需注意以下三点:
  
  (1)幼儿园、学校或医院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不适用全部赔偿规则,而是应当根据幼儿园、学校或医院的过错程度,适当加以赔偿。
  
  (2)被监护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医院实施侵权损害行为,几乎都与监护人的哺育培养、言传身教有关,至少也受其影响,理应推定其有过错,因此对于这种情形下的损害,监护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特定的被监护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医院外的行为致他人损害的,原则上仅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幼儿园、学校或医院对特定的被监护人的监督和保护义务延伸至幼儿园、学校或医院之外的,在有过错时,它们也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校车接送往返幼儿园,在校车内打伤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为小孩子的不懂事造成的后果小孩子在很多的情况下是无法承担的,所以说这个时候监护人负责是合理的。那么我们国家规定的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们国家有着规定,但是对于幼儿园学校和医院的方面的赔偿责任我们并不是全额赔偿的,所以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很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关联关系就是公司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一项......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普遍偏高的,人们购买一套房产本身就不容易了,因此要是夫妻说到离婚的话,那此时双方对共同房产的争夺也是比较激烈的,此时若主张分......


·蓄意私闯民宅辱骂导致手术病人复发是什么罪
      蓄意私闯民宅辱骂导致手术病人复发是什么罪是故意伤害罪。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一般判多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


·写借条对纸的大小有要求吗?
      写借条对纸的大小有要求吗?法律对借条使用的纸张没有限制,故现实中借条使用的纸张也较为随意。但是,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选择纸张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


·间接证据法律规定有哪些
      间接证据法律规定有哪些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是合理的。直接证据一般是最具有证明力的,但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


·夫妻离婚后必须给抚养费吗?
      在我国,夫妻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所以在离婚后,夫妻一方需要付给未成年子女一定的抚养费。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抚养费给付的具......


·一般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一般违章停车怎么处理?违章停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不管是被交警逮住还是被电子眼监控到,此时都是需要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的。但......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夫妻婚前协议书如何才能有效
      随着现在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许多利益要防患于未然,婚前协议便是其中一种,有不少情侣在走入婚姻生活前选择写一份婚前协议,当然这除......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具有一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