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

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二、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探视是可以中止和恢复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三、次数规定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综上所述,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时间是有双方协商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次数,但是法律规定探视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及其身心健康,我们为您整理出关于离婚探视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也谢谢您的阅读,如果有其他不明白的,请咨询本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什么法律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什么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


·买房交款要注意事项?
      买房交款要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来说,办理手续的时候,还需要缴纳相关的非常。测绘费一般是1.36元/平方,买方缴纳;像评估费的话,一般是0.5%(评估额,......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去哪做?
      工伤伤残鉴定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要比工伤认定的结果更为精确,最主要的是它将员工受伤的级别进行了分类,现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可以分为十个级别,不同的......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


·赠与登记能否公证委托
      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等与......


·农村自建鸡舍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应当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即您可......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


·行政确认能复议吗,规定是什么?
      行政确认能复议吗,规定是什么?行政确认能复议,相关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我国法院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法院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如何折算的?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如何折算的?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定义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定义是什么?1、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