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工程的完工并不意味着工程的结束,这个工程的结束是从质量审核结束以后才会开始,而工程建设的成果也会投入使用,所以,工程的质量审核就是整个工程建设的最后一把关,如果工程质量验收出现了重大问题,那么工程很有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那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内容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吧。
  
  一、技术文件
  
  1.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
  
  1.2外墙墙体、屋面和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的设计说明及构造图;
  
  2 制造试样所用的建筑和保温材料
  
  2.1墙体试样:如是普通粘土空心砖墙则应索取普通粘土空心砖约60块,如是小型空心砌块(190×190×390)墙则应索取14块整块和7块半块小型空心砌块;
  
  屋顶试样:应索取0.20立方米混凝土材料;
  
  2.2砂:约200公斤;
  
  2.3、胶凝材料(水泥30公斤、石灰膏10公斤等);
  
  2.4保温材料及安装保温材料的附件(按1.5平方米计算);
  
  2.5抹面材料和饰面材料(按1.5平方米计算)。
  
  二、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
  
  已经封顶或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项目,在验收前都应该做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检测抽样方法:单位工程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中检测数量不得少于3套(间),其中顶层不得少于1套(间);当检验批中总套数不足3套(间)时,应全数检测。受检部位应从受检住户或房间的主体围护结构中综合选取,每一受检住户或房间,受检部位不得少于一处。
  
  (依据:GB50411-2007中的4.1.6;《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中的10.2。)
  
  三、建筑节能检测验收的有关规定:
  
  1、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
  
  (3)广西建设厅文件“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08〉20号)。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项目的划分:
  
  2.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分为: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
  
  (5)地面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2.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进行验收:
  
  2.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本规范的规定。
  
  (依据: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3.4验收的划分)。
  
  我们可以看出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对于整个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作用,在我国的法律中,一切工程不经过质量验收一般是不可能投入使用的,不然,当工程出现重要事故的时候,一切都有可能无法挽回,所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也是这样,工程的质量验收包含着很多的内容,这也是为工程的安全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虚假广告入罪标准是什么
      虚假广告入罪标准是什么一、虚假广告入罪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


·当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
      现代社会存在大量的经济交流,那么就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借钱不还了。对于这种民事案件,国家有相应的法条“拒......


·著作权中职务作品的所有人是谁
      著作权中职务作品的所有人是谁一、著作权中职务作品的所有人是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


·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有效吗?
      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有效吗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最关注的是薪资、福利方面的内容,而忽略了与用人单位约定期限,但是无约定期限,......


·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
      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因公共需要或旅游开发,而要对房屋所有人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必须要先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不然的话是不能开展拆迁工作的。至于......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


·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在量刑情节里面,具体可以区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其中比较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就是自首和立功,当然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审理的时候,需要全面......


·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
      当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就受到伤害程度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这时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可以选择,那么司法鉴定与医疗鉴......


·劳动关系的建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建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关系的建立的法律规定是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国家赔偿如何追责个人责任
      国家赔偿如何追责个人责任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执行职务过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实施了特定行为如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裁判行......


·再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