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厦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一般员工因自动离职、辞退等原因离开公司,即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过有些特殊情况是需要用到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那么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厦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兹有 部门同仁 ,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 ,因 原因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提示: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提前解约、开除、除名、辞退的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厦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由上所述,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时,用人单位必须要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而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是可以可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立遗嘱怎么确定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怎么确定遗嘱执行人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


·产品缺陷的类别主要有哪些
      产品缺陷的类别主要有哪些其实产品缺陷问题和产品质量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性质,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产品的缺陷问题,是在使用的时候尚不能发现或者不能解......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我国的公司形式主要就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而这两种公司形式也是有较大不同的,实践中......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是刑法中每一种具体罪名的客观表现形式。实践中,被认定属于犯罪行为的,需要符合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对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个普遍......


·故意毁坏财物罪自诉公诉都是可以的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自诉公诉都是可以的吗?一、故意毁坏财物罪自诉公诉都是可以的吗?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一......


·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事业
      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但是医疗纠纷仍然存在,有的医疗纠纷确实是因为医疗人员侵犯了患者的权益,有的......


·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由于非法买卖的营利相当可观,导致很多思想不正的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出入境证件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发......


·入职工资三个月该怎样算
      毕业季的到来,也为市场带来了一大波新的血液。大学生就业一般都会从实习做起,时间是大部分是三个月。那么在三个月的实习期,公司会按照相应的薪资标......


·驾驶别人的车肇事逃逸怎样处罚?
      驾驶别人的车肇事逃逸司法解释第一、二条之规定,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有过错的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


·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需要备案吗?
      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需要备案吗?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需要备案。注册资本虚高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强制性监管的放松意味着企业......


·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一、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