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是主体吗
一、合同主体资格要件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这些是法律对合同签订人主体资格要件的原则性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就是当事人有资格也有能力做出意思表示并是缔结契约的前提,在法学理论上,这一前提也被称为“主体资格要件”,缺少这一要件,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就可能归于无效。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自然人而言,与其年龄和精神善有关;而对于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来说,与其设立和经营范围有关。
二、建筑工程合同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合同主体有无法人资格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二)有权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或已得到合法授权。(三)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资质,是依据企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额、专业技术人员和已完成开发或建设的工程等因素对企业的综合评定。建筑企业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三、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是主体吗
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就是主体。合同主体都是指的签订合同的双方,比如说甲为发包方,乙为承包方,双方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时候,合同的主体分别为甲的名称和乙的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涉及两方当事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的在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特殊性,我国的法律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还有不同的特殊要求,这些特殊要求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的重要依据。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就是合同的主体。建筑工程合同一般涉及发包人和承包人,但无论哪方,合同是的法人都是其主体。因为它符合合同主体资格要件的法律规定,也满足建筑工程合同主体的条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高空坠物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
高空坠物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要注意贬值的部分并不属于可以索赔的。机动车本身就是消耗品,而且基本上从4s店购买出来了以后就已经有所贬值,所以......
·南安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南安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南安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征地安置费和补偿费,以实际丈量征地面积为准,其综合包干补......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
·录音司法鉴定多少钱,录音司法条件
进入法庭后我们所说的话都是需要讲究证据的,及时我们的语言能够打动他人,但我们没有充足的证据的话,这些也依然是徒劳,说到证据,一般来说人证物证......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的我们日常生活中贷款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贷款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一种较特殊的贷款类型还不为大多数人所......
·网贷10几万自首可以少判吗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
·商业信用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商业信用的法律特点有哪些?1、商业信用具有财产性,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物化的信用,衡量商事主体信用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其拥有财产的多寡,因......
·遗失物的所有权规定是怎样的?
一、遗失物的所有权规定是怎样的?物权法中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