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我们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越来越看重,所以我们国家对于征地建设这几年征用的土地也是挺多的。我们也听说过甚至我们身上也发生过征用土地的事情。对于征用土地来说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应的补偿规定的。那么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呢?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重庆征地房屋的具体补偿标准,还要根据当地政府公告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征地的补偿,需要对各种房屋使用类型房屋面积和房屋装修都有相应的补偿措施。同时也会给我们相应的安置费和拆迁费。对于因征地补偿有异议的,应当及早反映,建议申请复议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员工患职业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在入职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关键的一步,那么我们在工作之中,可能会遭遇多种突发情况,这都是用人单位需要保证承担责任的,......
·随着生活的需要,车辆对于我们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伴
随着生活的需要,车辆对于我们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伴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在逐渐上升,“三无”车辆更是加入其中,成......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已经不再是奢侈品了,很多家庭都有一辆汽车。汽车数量的加剧,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成上升趋势的。那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讲,如果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6个年头,可以说是很长的了,也可以算作是单位的老员工。一般对于这......
·买房子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买房子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如果不按时偿还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
·探视权中止、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夫妻如果子女抚养权归属对方的,法律规定另一方具有探视权,但常常会出现探视权不能行使的情况。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探视权的具......
·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该怎么处罚
故意杀人的,只要具有这样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此时,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造成的损害结果就是不同的。那么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
·贿赂犯罪既未遂是怎样认定的
贿赂犯罪既未遂是怎样认定的一、贿赂犯罪既未遂是怎样认定的1、既遂认定:受贿罪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动索贿,二是收受贿赂,索贿的......
·新三板分层标准是什么?
新三板分层标准是什么?进入新三板市场的公司种类繁多,如果就这样任由其存在并进行交易的话,肯定会导致整个市场变得杂乱不堪毫无秩序,甚至会直接......
·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都有哪些过程?
软件著作权是软件的一种权属象征,软件是计算机的一种使用工具,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所使用。当软件在开发和维护上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软件......
·夫妻诉讼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是我国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在不同方式下离婚的,此时需要夫妻满足的条件不同,自然在离婚手续上面也是存在差异的。那这里面夫妻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