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样侵犯肖像权的认定标准?

肖像权是每个人对自己肖像保护不受侵害的一种人格权利。那怎么样侵犯肖像权呢?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样就侵犯了肖像权。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受害人也可以自行制止,如交出底片、撤除公开陈列、赔偿损失等。下面让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一、 侵权认定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二、认定侵犯肖像权的方法;
  未经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权人对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为破坏了他人肖像的个人专有性和完整性,应当受到制裁。 如果经过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侵犯肖像权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以使用某人的肖像达到招徕顾客、推销商品的目的或直接以肖像制作成为或复制成为商品出售赢利。 未经他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既损害了权利人的人格,也损害了权利人因他人利用自己的肖像进行商业行为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这在法律上是不许可的。例如,照相馆未经本人同意,不将底片交给顾客或者将顾客艺术人像存放橱窗招揽顾客,即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1、为公益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例如宣传某人的先进事迹,在报纸、电视台、电影中使用先进人物的照片,可以不征得某人的同意。2、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3、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4、寻人启示刊登照片等。侵犯公民肖像权公民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经本人同意和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广告宣传肖像就侵犯了肖像权。如果是合理使用照片则不构成侵权,如公益目的宣传先进事迹、新闻报道、寻人启示等。若您还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律师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


·孩子可改随继父的姓氏吗
      孩子可改随继父的姓氏吗只要协商一致是可以的,需要获得亲生父亲的同意。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


·一、交通事故致人一死一伤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致人一死一伤怎么处罚?1、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2、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


·商丘非法集资通缉令的要求是什么
      在我国,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不能够及时的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甚至是在作案以后逃跑的话,那么我国公安机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


·一、在羁押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在羁押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因非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约定出现此类情况如何处理,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


·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
      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要尽量留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中外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吗可以的,如果经过专门机构鉴定上伤残等级了,特别是那些影响正常行动等重大残疾的,拿着鉴定报告到当地民政局办......


·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


·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任何形式的居住方式都应当拥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其中就包括楼盘的居民居住。那么,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在线咨询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进行注册的重要一步,且在公司法和法律领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您对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