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双方达成协商赔偿交强险能报吗?

众所周知,购买汽车之后都需要购买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购买的一项险种。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早晨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交强险都需要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协商赔偿交强险能报吗?
  一、协商赔偿交强险能报吗
  发生轻微物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在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后,应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有关赔偿事宜,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和申请定损。当事人选择自行协商处理,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和申请定损的,保险公司应及时进行处理,核对“协议书”,核定事故损失,与当事人协商赔偿方式。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选择共同将事故车辆驶至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也可选择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候保险公司勘验、定损及协商保险理赔事项。
  二、相关法律知识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交强险是能够报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定损并承担赔偿责任,协商理赔相关事项,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什么?
      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什么?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存在着继承权丧失,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可以代为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


·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借条是高利贷
      一,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借条是高利贷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以确认为高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


·公司注销后原有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原有债务怎么处理一、公司注销后原有债务怎么处理经营中的公司所欠债务以公司资产偿还,股东没有清偿公司债务的义务。二、公司注销后......


·哪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赔偿?
      哪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以下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妨碍司法鉴定应该怎样办理
      一、妨碍司法鉴定应该怎样办理此时应当推定申请鉴定一方所主张的待鉴定案件事实成立。因为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在向法院申请鉴定并得到法院准许时,已经......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立遗嘱?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索赔要注意什么一、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按照一般......


·关于保险诈骗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国家政府为了更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就会对一些地方进行征地。对于被征地的村民或者集体机构,最关心的还是征地补偿。......


·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购买车辆的人数也是越来越多,同时购买电动车的人数也有日益增多,那么也会常发生因为驾驶......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必须羁押吗?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必须羁押吗?驾驶员涉嫌醉驾不是必须羁押的,对以下嫌疑人通常就不采取羁押措施: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